剛剛將住院期間一共四十六篇日記都輸入好了,又再重新一次細看自己的日記,感覺還是一樣,說不出什麼來。

這些年來我一直受到思覺失調、抑鬱的影響,其實已經病發過很多次了,都因為以為只是情緒低落而已所以沒有理會,傷害自己跟家人的事,我都做過,有些我有印象,有些我跟本沒記憶,說起來自殺也已經是第二次的事,只是第一次自殺時我還未被判定為有思覺失調,也沒轉介我到精神科專科。

我跟很多人一樣,在我還未患上精神病之前,對精神病三個字很過敏,印象中的精神病就是從電影、或者一些跟暴力相關的新聞裡得知,認知非常之少,所以在最初得知自己患上精神病時有段時間也很抗拒,但在醫治精神病上,首先第一個重點是,你要認知並知道自己有精神病,這是我到後期才明白的。

你都不認為自己有病時,怎去醫治呢?

今次自殺繼而要住到精神病院,對我來說某程度上讓我更加了解我自己的病,也對其他相關的精神病多點認識,這些認知是正面的,不像以前從報紙或者電影所得知的負面認知。這個半月對於我來說是很寶貴的經驗,對於我日後怎樣面對自己的病、或者面對一些事跟人都是。

但同時,就像其中一篇日記裡面寫的一段話:我們也是人一樣有情緒,當我們難過痛哭時被當成抑鬱,當我們興奮時則被當成狂燥,難道我們要像一條直線那樣沒感情才算正常嗎?我到現在還有著一樣的提問,自問對精神病的認知不多,只是相比起最初時多了一點點,但我相信由我願意正面面對自己的病開始,我會變得跟以前不一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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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妮可喵 [A-Miu]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