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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向以來我對政治都很冷感的,對這類題目的新聞沒啥興趣,不過早兩天看到新聞關於現在美國民主黨候選人奧巴馬的報導之後,就一直在想了。新聞說,跟奧巴馬一直關係很好的牧師發表了些言語,好像是說美國也要為恐怖事件負上責任之類的,然後奧巴馬就出來跟那位牧師劃清界線。

看到這段新聞,我就想起一則古時的話,只許州官發火,不許百性點燈,不知為什麼我就是想起這句話。對於政治我知道的很少,我只是很奇怪,某程度上我覺得那位牧師說的沒有錯,在你做一件事之前你就要有附出結果的預算,你要攻打別人的國家,為什麼別人就不能攻打你?我不是說恐怖襲擊這種事是對還是錯,我是想說既然美國認為自己有義務去干預別人國家的時候,不是就應該有了這心理準備跟責任了嗎?這樣說的話那位牧師的言論有什麼不對呢?

可能就是因為我對政治知得太少,所以都不懂那些大人物所做的,或者他們所主張的正義是什麼,只是對於只能自己攻打別人,被別人襲擊就沒有責任的言論感到很奇怪。

其實大家都是地球人,只是地球上的其中一種生物,有權利去說什麼東西、什麼地方、什麼領土是屬於自己的已經很奇怪了,就因為這種標籤的制度,引發出的問題跟戰爭也就更奇怪。去爭奪一些本來就不屬於自己的東西,或者自己以為(認為)屬於自己的東西,我怎麼想也覺得很奇怪,或許奇怪的是我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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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妮可喵 [A-Miu]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